展览

    为弘扬校园文化,在保证图书馆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,图书馆可为校内外单位提供非商业性质的展览服务。

    为保证展览工作正常进行,请详细填写并提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《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举办展览申请单》(见下方附件),并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发送至mika@bnu.edu.cn邮箱,或传真至:010-58800733。办公室将根据您的申请安排相应的展览相关工作。

     附件: 《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举办展览申请单